SL LAWER  双流律师网

您身边的法律知识专家
13880932119

 

让百姓拥有称心的律师

 

我们贯彻习总书记的“依法治国”理念,坚持遵循公平、正义,恪守法律和道德的底线,为百姓营造一个学法、知法的免费公益场所。

了解我们
  • 李某某与王某某离婚纠纷案
  • 某工程案件诉讼获赔44.6万元
  • 公司的承包、租赁和委托经营辨析与纠纷
  • 敲诈勒索罪,还是非法拘禁罪
  • 遗失八十万违约金的失而复得
  • 父母出资帮助子女购买房屋,离婚如何分割财产
  • 一起运输毒品罪案例
  • 鄢某故意杀人案件罪
  • 一起贩卖毒品罪二审辩护
  • 刘某涉嫌强奸不批捕案
  • 工商总局:"一照一号"登记试点年内将扩至全国
  • 税收违法“黑名单”完成首次多部门信息交换
女婿私立协议处分老丈人房屋如何认定
来源: | 作者:刘玉蓉 | 发布时间: 2017-12-11 | 3790 次浏览 | 分享到:
【案情】

  胡某与王某系东西紧邻,田某系胡某的入赘女婿。胡某拥有砖木平房三间,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。2007年,田某新建楼房,邻居王某予以阻挡。同年6月16日,田某与邻居王某签订协议一份,约定王某不再阻挠田某建房,田某在当年秋收前拆除胡某三间砖木平房的东首一间房屋,拆除后的空地归王某使用。协议签订后,田某一直未按照协议拆除房屋。

  2016年,胡某对三间平房进行维修,邻居王某进行阻挠并拿出2007年6月16日的协议,要求胡某履行协议,拆除东首一间房屋。胡某遂向法院起诉,请求确认女婿田某与邻居王某签订的协议无效。

  审理中,经调查,胡某与田某翁婿关系一直不睦并分家分户,四邻皆知。

  【审判】

  法院审理认为,无权处分行为,是指无处分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就他人的权利标的所为的处分行为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五十一条规定,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,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,该合同有效。故原则上,无权处分行为属于效力待定,经权利人追认或行为人之后取得了处分权,合同有效;权利人拒绝追认,合同无效。本案中,涉案房屋的所有权人是原告胡某,其女婿田某也予以认可,作为邻居,王某也是知晓的。同时,胡某与田某翁婿关系多年不睦并分家分户,作为邻居,王某也不可能不清楚。田某与王某订立协议,处分胡某的房屋,应属无权处分,现胡某诉至法院,要求确认案涉协议无效,于法有据,应予支持。

  【评析】

  本案的难点及亮点在于,当事人胡某、王某、田某之间有着特殊的身份关系,因此对田某与王某订立协议的行为,要结合实际情况,进行综合评判,必要时,可突破坐堂问案,深入民间了解情况。审理过程中,初步形成两种不同的观点:

  第一,无权处分,协议无效

  审理查明,协议中约定拆除的房屋系胡某所有,胡某拥有合法产权。田某并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,其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协议,处分其丈人胡某所有的房屋,应认定为无权处分行为。其后,田某一直没有取得该房屋的处分权,且胡某也拒绝追认并提起诉讼,故田某与王某订立协议,处分胡某财产的行为,应属无效。

  第二,表见代理,协议有效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,行为人没有代理权、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,仍然实施代理行为,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,代理行为有效。本案中,田某系胡某的入赘女婿,胡某年迈,田某作为女婿与他人订立协议,处分丈人财产,王某有理由相信系得到了胡某的授权,故协议有效。
新闻内容调查
您对我们提供的哪些新闻内容感兴趣
您对我们提供的哪些新闻内容感兴趣
  • 最新的公司优惠活动
  • 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
  • 公司最近的经营状况
  • 公司经营的相关知识与法律法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