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年内,双流区交通肇事罪案件增长119.7%、危险驾驶罪案件增长277.8%!昨(22)日,成都市双流区法院发布《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审判白皮书(2015)》(以下简称《白皮书》),通报了2013年至2015年三年双流区交通事故案件的基本情况及特点。据悉,这是2014年双流法院率先成立交通事故审判庭、2015年交通事故刑民二审合一之后,推出的新尝试。
大货车超载超速突出
据统计,2013年至2015年,重型运输货车肇事65件65人,查明具有超载行为的有12件,占该类车辆肇事的18.46%;查明具有违反交通信号灯、禁行标志通行行为的有5件,占该类车辆肇事的7.69%;查明具有超速行为的有3件,占该类车辆肇事的4.62%。
而交通事故中二轮、三轮车(包括摩托车及鉴定为机动车的电动车)驾驶员严重违法行为较多。2013年至2015年,电动车(经鉴定为机动车的)肇事案件有14件,其中因未安全文明驾驶、占道行驶、遇人行横道不避让行人、转弯不让直行等违法行为肇事的有10件10人,占71.43%;摩托车肇事32件32人,具有无证驾驶或无牌上路行为有11件11人,占该类车辆肇事的34.38%;酒后驾驶6件6人,占该类车辆肇事的18.75%;逆向行驶、越双实线转弯或掉头、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有8件8人,占该类车辆肇事的25%。
危险驾驶罪98.2%为初犯
据《白皮书》对危险驾驶案件特点的分析,双流区受理该类案件增长277.8%,从2013年45件45人,到2014年61件61人,2015年则为170件。但近三年的案件中,98.2%的人为初犯。危险驾驶罪案件中中高度醉酒者较多,血液酒精浓度含量达200mg/100ml以上的占醉驾案件总数的25%,最高一起达到406.2mg/100ml。
此外,《白皮书》根据数据及分析,提出交通事故案件审理中需重视的几个问题。最令人意外的是受害人有过错比例较高,达60%,与机动车一方承担同等责任的占35%,而行人或非机动车一方承担主要责任的近25%。